各会员单位:
根据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修改报告和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单位会员入会后每年应缴纳会费,会费缴纳标为正副理事长单位6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4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学会秘书处从六月份开始收取会费,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会员单位2013年度会费未能及时缴纳。
缴纳单位会员会费是单位会员应尽的义务和权利,是单位会员与学会沟通的渠道之一,感谢贵单位对学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请接通知后于2014年1月30日前缴交2013年度单位会员会费。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我会,我会秘书处将及时将发票寄出。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