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防治的有关规定,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现场管理工作,重庆能源集团日前出台了《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红线规定》。“十条红线”明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矿井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或无风微风作业;严禁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
严禁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严禁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规定排放瓦斯;严禁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禁瓦斯抽采不达标或不落实防突措施组织生产;严禁瓦斯抽采、防突钻孔施工、检测和评估弄虚作假;严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不准确、不完善、不可靠;严禁电气设备失爆或不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
该集团对所属矿井瓦斯治理实行红线管控,规定凡是触犯“十条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时要求各煤炭生产和建设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实施细则及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最严格的瓦斯防治监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